2024年漳州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住院医保保险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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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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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三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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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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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0%
- 门诊特殊病种 :
-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种类的通知》(闽医保〔2023〕5号)要求,新增了5个门诊特殊病种。
-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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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漳州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医保基金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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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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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三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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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医院:100%
- 辅助生殖医疗服务 :
- 在符合条件的辅助生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辅助生殖类12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可另行收费医用耗材费用,按其支付标准由医保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共同负担,不设起付线,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按项目价格先行自付15%后,职工医保报销比例80%、居民医保报销比例60%,支付额度计入当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共用封顶线。
- 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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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城乡居民市外住院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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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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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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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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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转诊待遇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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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医院:由55%提高至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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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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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至7万元(不含7万元)区间,政策范围内费用由原来的分三段区间不同报销比例(3万元以下报销比例60%,3万元—5万元报销比例70%,5万元—7万元报销比例80%),统一调整为按80%比例给予支付,7万元及以上按90%比例给予支付。
- 普通门诊统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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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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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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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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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5%
-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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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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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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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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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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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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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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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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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3%
这些报销比例和待遇调整旨在提高医保的覆盖范围和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获得更好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