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开药 可以报销 。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 普通门诊待遇 :
- 参保居民可在全市范围内就近选择一家二级及以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签约。签约后在门诊就医所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含产前检查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50%,每年最高可报销400元。高血压、糖尿病并采取药物治疗的参保居民,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报销55%,每年最高可报销440元。
- 门诊慢特病待遇 :
- 我市执行全省统一的病种目录,其中27种门诊慢性病符合政策规定的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60%(按病种不同分别设置年支付限额),11种门诊特殊疾病符合政策规定的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70%(无单独的年支付限额)。
- 特药门诊待遇 :
- 参保居民可以享受门诊特殊药品的报销待遇,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根据当地政策设定。
- 普通门诊统筹 :
- 非大学生在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60%的比例报销,一个自然年度内报销不超过200元。大学生在首诊医疗机构(一般是校医院)的首诊门诊费用可以报销60%,一个自然年度内报销不超过500元。
- 高血压、糖尿病“两病”待遇 :
- 经认定机构认定的高血压、糖尿病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在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6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60%。
综上所述,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开药是可以报销的,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根据当地政策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建议参保居民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进行签约,并了解当地的具体报销政策,以便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