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职工医保参保人确实可以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为家人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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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家庭共济关系网 :参保人需要与配偶、父母或子女组建家庭共济关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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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共济方式 :在家庭共济关系网中,参保人可以选择“共济缴费”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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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个人账户资金 :参保人可以使用自己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为家庭成员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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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划扣费用 :在确定家庭共济成员有意愿参加居民医保后,医保部门会自动从参保人的历年账户结余资金中划扣年度参保费,无需参保人主动发起缴费动作。
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只能用于为家庭成员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不能用于支付其他医疗费用或交城乡医疗保险费用。此外,家人需要符合相应的参保条件,并且参保登记地需要在上海。
建议参保人先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办理家庭共济手续,并确认家庭成员的参保意愿和资格,以确保能够顺利为家人缴纳医保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