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停缴后是可以再缴纳的,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 欠缴时间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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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缴时间不超过3个月:如果灵活就业人员欠缴职工医疗保险费在3个月以内,按规定足额补缴所欠的职工医疗保险费后,可以恢复其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包括欠费期间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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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缴时间超过3个月:如果欠缴时间超过3个月,则视为自动退出职工医疗保险,欠费期间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再次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 补缴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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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缴3个月以内:补缴后,从缴费次月起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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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缴3到6个月: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从缴费次日起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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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缴6个月到1年: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并设立3个月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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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缴1年以上:不再进行补缴,需参照新参保灵活就业人员自缴费之日起设立6个月等待期。
- 其他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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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应当按年一次性缴纳全年费用,停保后转为灵活就业参保的,可以停保次月一次性缴费至当年的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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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灵活就业人员在原单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终止劳动关系(含医保),应在终止合同3个月内,携带相关材料,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医疗保险并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才能连续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
综上所述,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停缴后是可以再缴纳的,但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补缴欠费,并可能面临不同的待遇等待期。建议灵活就业人员在停缴医保前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以确保能够及时恢复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