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黑龙江医保在北京门诊 是可以报销的 。以下是具体的报销流程和注意事项:
- 备案 :
- 异地就医前,参保人员需要在参保地进行备案。可以通过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登记,也可以通过异地就医平台线上办理。
- 直接结算 :
-
异地参保人员如果已经在本人参保地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那么在北京市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普通门(急)诊直接结算业务的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持社保卡直接结算。
-
结算时,执行北京市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本人参保地医保报销政策。
- 个人负担部分 :
- 个人负担部分可以使用个人账户支付。
- 门诊起付线 :
- 参保人员持卡就医后,门诊起付线标准和原来规定一样,即在职人员1800元,退休人员1300元。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账户资金支付,超过起付线部分的费用,只需交纳自己自费和自付部分。
- 补办社保卡 :
- 如果社保卡补办过程中需要就医,可以携带《补(换)卡证明》到定点医院就医,并保留处方明细、收费单据,按原规定报销。
建议:
-
在异地就医前,务必先进行备案,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医保报销。
-
尽量使用社保卡进行直接结算,以减少个人垫付的麻烦和报销流程。
-
保留好所有的医疗费用单据,以便在需要时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