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异地就医备案的报销比例如下:
- 省内异地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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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省内长期居住、生活、工作地就医时,职工医保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费用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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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需回参保地就医的,享受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
- 跨省异地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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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转外就医规定并备案的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下降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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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比例下降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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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结算时,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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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内回参保地就医的,仍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
- 未备案情况 :
- 未备案可能导致报销比例大幅下降(降低10%-20%)或无法直接结算。
- 其他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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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理异地就医转诊备案的参保职工,在省内备案地住院结算的个人,先行支付本次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费用的5%,在省外备案地住院结算的个人,先行支付本次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费用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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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转诊条件、已自行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职工,在省内备案地住院结算的个人,先行支付本次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费用的15%,在省外备案地结算的个人,先行支付本次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费用的20%。
综上所述,安徽异地就医备案的报销比例因具体情况而异,建议异地就医前务必完成备案,以确保报销比例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