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可以异地结算 。北京市的参保人员在外地就医时,只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就可以在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的医保定点医院进行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结算时,将执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而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则执行本人参保地的医保报销政策。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
备案手续 :参保人员需要事先办理医保异地就医备案手续。这可以通过本人或被委托人到所属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直接结算备案。
-
持卡/码就医 :异地就医时,参保人员需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就医,以便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
直接结算 :在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费用可直接结算,住院费用也可以实时医保结算。
-
报销政策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报销执行“就医地的医保目录,参保地的报销政策”,即药品、服务设施、诊疗项目等报销由就医地医保目录决定,而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是否报销,医保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等则由参保地政策决定。
建议:
-
在异地就医前,务必提前办理好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医保待遇。
-
携带好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码,以便在异地医疗机构进行直接结算。
-
了解并确认就医地的医保目录和参保地的报销政策,以便更好地掌握报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