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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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所有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均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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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 :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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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待遇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发生的检查、药品、服务等诊疗费用,按规定进行门诊结算报销。其中在定点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就诊的,医保目录内的医药门诊费用报销可达60%,县级报销比例不低于50%,市级及以上报销比例不低于40%,每年可报销3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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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待遇 :对于需长期或终身在门诊治疗且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或治疗项目),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范围(比如高血压、糖尿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强直性脊柱炎等),门诊慢性病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不低于65%,实行定点治疗、限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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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报销” :对于高血压和糖尿病两种疾病,报销比例不低于60%,且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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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报销 :对于癌症、罕见病等重大疾病,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高达80%。
建议在参保居民就医时,尽量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以确保能够享受到更高的报销比例和更全面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