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医保家庭共济功能 可以实现跨统筹区的使用 。具体来说,从2024年5月23日起,陕西省内不同统筹区的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可以实现家庭共济待遇。例如,西安的参保职工可以将自己的个人账户共济给在宝鸡的家庭成员使用。
使用该功能需要下载并登录“陕西医保”APP,进行家庭共济的绑定操作。授权人和使用人无需在同一城市,但必须都是陕西省的医保参保人员。
在结算时,使用人可以通过电子凭证进行结算,无需授权人提供医保卡密码。如果授权人的参保状态为暂停,也不会影响使用人使用授权人的个人账户。
因此,如果您和您的家庭成员分别参加了陕西省内不同城市的职工医保,您可以通过办理家庭共济功能,使彼此的医疗账户能够相互共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