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医保共济账户成员的使用方法如下:
- 登录“一部手机办事通”官网 :
- 在首页找到“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功能,进入后点击“立即绑定”。
- 阅读并同意《个人账户共济绑定告知书》 :
- 填写使用人信息,包括与授权人的关系(父母、配偶、子女)、姓名、证件号、手机号,并完成承诺书签名上传。
- 绑定医保电子凭证 :
- 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或支付宝申领电子医保凭证,并在“一部手机办事通”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小程序中激活。
- 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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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共济人在医疗机构就医时,需出示本人医保卡、身份证、社保卡等就医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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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结算时,可以选择使用共济人的个人账户余额直接结算,无需其他额外操作。
- 使用共济账户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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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人可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家庭成员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门诊慢病治疗等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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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共济人也可以使用共济人的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在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种等医疗费用。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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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职工医保参保人才有个人账户,并且只有职工医保参保人才能将个人账户资金共济给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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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共济账户的转出人必须是职工医保且处于正常参保状态,转入人则需满足医疗待遇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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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共济账户资金只能用于支付药费、自费医疗费用、普通门诊费用等,不能用于报销住院医疗费用或特殊门诊费用。
通过以上步骤,昆明市医保共济账户成员可以方便地使用共济账户中的资金,减轻个人医疗负担。建议您确保所有操作均符合最新的政策和规定,并在需要时咨询当地社保局或医保服务中心以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