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内蒙古的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如下:
- 呼伦贝尔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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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分别给予每户一次性育儿津贴2000元和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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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呼伦贝尔市已备案托育机构入托的政策内二孩、三孩,每个家庭每年发放500元托育补贴,直至孩子3周岁。
- 通辽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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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外,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增加产假60日,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增加产假9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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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政策生育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前,夫妻双方每年各享受10日的育儿假。
- 包头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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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一次性给予育儿补贴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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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胎家庭在托育机构入托的,每生每年补贴500元,直至孩子3周岁。
- 兴安盟 :
- 同一对夫妻依法生育第二个、第三个子女的(夫妻一方为本盟户籍纳入常住管理且子女落户本盟),分别给予一次性育儿津贴2000元和5000元。
- 呼和浩特市 :
- 对生育二孩、三孩的该市户籍家庭,发放一次性育儿补贴5000元。
- 生育津贴支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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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早产的,按90天计发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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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4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的,按42天计发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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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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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满24周岁及以上,并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生育津贴在90天基础上增加44天。难产的,另增加15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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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计划生育法规的参保男职工,其配偶生育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10天护理假工资。
- 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
-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 一次性生育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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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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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这些政策为内蒙古的家庭提供了多方面的生育支持,涵盖了从育儿津贴到托育补贴,以及护理假和一次性生育补贴等。建议各家庭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补贴政策,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来减轻生育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