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医保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如下:
- 异地转诊转院政策 :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助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比例分别在参保地原住院报销政策基础上降低20%。
- 自行异地就医政策 :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助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比例分别在参保地原住院报销政策基础上降低30%。
- 异地急诊抢救政策 :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助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比例分别在参保地原住院报销政策基础上降低20%。
- 门诊慢性病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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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统筹金支付比例为80%,月支付限额根据具体疾病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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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统筹金支付比例为60%,月支付限额根据具体疾病有所不同。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
- 享受的待遇不区分跨省和省内,均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标准,取消个人先行自付部分。
- 异地转诊人员 :
- 报销比例为个人先承担符合报销范围费用的10%(省内)或15%(省外),再按同类人员在市内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核销。
- 自行就医人员 :
- 报销比例为个人先承担符合报销范围费用的30%,再按同类人员在市内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核销。
- 第二次及以上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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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按50%确定,即650元。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为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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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以上至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即报销85%;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职工的60%。
- 大额医疗救助 :
- 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职工和退休人员报销比例都为80%。
这些政策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法规和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官方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