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门(急)诊待遇和住院类待遇,具体如下:
- 城镇职工医保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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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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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起付线为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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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以下的合规门诊费用,社区定点医院报销90%,其它定点医院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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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2万元以上,再发生合规医疗费用,在职职工报销60%,上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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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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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第一次住院的起付线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住院每次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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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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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元-3万元段,一级医院报销90%,二级医院报销87%,三级医院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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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4万元段,一级医院报销95%,二级医院报销92%,三级医院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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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10万元段,一级医院、二级医院报销97%,三级医院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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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50万元段,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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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住院封顶线为50万元。
- 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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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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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院,年度起付线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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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三级医院,年度起付线为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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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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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院,报销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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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三级医院,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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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5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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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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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25万元/年。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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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门诊费用较高时,建议优先选择社区定点医院以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住院费用在3万元以下时,一级医院的报销比例最高,可达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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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门诊费用较高时,建议优先选择社区定点医院以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住院费用在3万元以下时,一级医院的报销比例最高,可达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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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 :门诊费用较高时,建议优先选择一级及以下医院以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住院费用在25万元以下时,一级医院的报销比例最高,可达到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