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贵港市,2025年生育可以报销的费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生育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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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这些费用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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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包括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需要由职工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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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也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则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 生育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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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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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 一次性生育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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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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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补贴的标准为: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 计划生育手术费 :
- 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这些费用也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 其他补贴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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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灵活就业人群,如果配偶参保,可报销部分生育医疗费(无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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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免税,产假期间工资若高于津贴,超出部分需缴税。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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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前了解并确认所在单位的生育保险缴费率和具体待遇标准,以便准确计算可报销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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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生育津贴的发放时间和方式,确保产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和福利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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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好所有相关的医疗费用发票和证明材料,以便在申请报销时能够顺利通过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