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根据就诊机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 门诊补偿 :
-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
-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
-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
-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
- 住院报销比例 :
-
镇卫生院报销60%。
-
二级医院报销40%。
-
三级医院报销30%。
- 大病补偿 :
- 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这些报销比例和补偿政策为内蒙古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险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帮助减轻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建议当地居民详细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医疗保险带来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