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内就医的报销比例根据 患者类型、医疗机构等级以及是否属于重大疾病等因素有所不同 。以下是甘肃省内就医的报销比例:
- 农村医保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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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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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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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30%。
- 城镇医疗保险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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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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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
- 严重疾病住院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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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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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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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负担一定比例。
- 城乡居民医保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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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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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85%(也有地方为75%或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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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级乙等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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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级甲等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65%(也有地方为60%或70%)。
- 门诊慢特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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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分别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政策范围内费用的8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政策范围内费用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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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高费用病种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分别为90%、80%。
- 异地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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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在市内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9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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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在备案地住院治疗执行市内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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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比例还与就医费用有关,例如,3000元以下、3000至5000元、5000至10000元、10000元以上的报销比例分别为88%、90%、92%、95%。
综上所述,甘肃省内就医的报销比例在50%至90%之间,具体比例根据患者类型、医疗机构等级以及是否属于重大疾病等因素有所不同。建议患者在就医前详细了解当地医保政策,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