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福建医保门诊 可以 报销。具体报销标准如下:
- 普通门诊报销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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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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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本级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基层公立医疗机构使用已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国家基本药物时,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但在其他医疗机构就诊时,普通门诊与门诊特殊病种合并累计起付线为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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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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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75%,退休人员为80%。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时,报销比例再提高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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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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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的封顶线提高到当地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25%左右。
- 门诊特殊病种报销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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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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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与普通门诊合并累计起付线,同样为600元。
- 其他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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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福建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普通门诊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药品费用取消起付线,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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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医保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职工医保报销比例80%,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60%,支付额度计入当地职工基本医保或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共用封顶线。
综上所述,福建医保门诊可以报销,具体报销比例和起付线根据医疗机构类型和是否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等因素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并在就诊时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以最大化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