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市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如下:
- 参保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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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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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具体比例为本单位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0.4%—1%,财政支付工资的用人单位按照不高于本单位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0.6%缴纳生育保险费。
- 缴费年限 :
- 参保职工须连续参保缴费满12个月以上,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生育津贴标准 :
- 女职工的生育津贴按照参保人员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实行生育津贴与缴费年限挂钩。
- 特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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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方未就业,且男方有生育保险的,可按规定申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补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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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男方可享受男职工一次性生育护理补助金,具体标准为自治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日平均工资×25天计发。
- 所需材料 :
-申领生育津贴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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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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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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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证。
- 不符合条件的情况 :
- 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灵活就业人员不能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综上所述,宁夏银川市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包括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缴费情况、连续缴费年限、以及符合特定情况的特殊情况。建议用人单位和职工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生育津贴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