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在编教师有生育津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教师作为职业妇女,在生育期间有权享受生育津贴和其他相关福利。具体津贴标准通常依据当地政策来确定。
- 生育津贴的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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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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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教师,生育津贴则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 产假期限 :
-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其他福利 :
- 除了生育津贴,教师还享有其他福利,如产假期间的工资保障等。
综上所述,宁夏在编教师在生育期间是有生育津贴的,具体津贴标准和福利内容可以参照当地的相关政策。建议教师们了解并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