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医保的缴费年限是 可以累计 的。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的信息,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不同的时间段内累计缴纳15年的医保费用。此外,虽然存在关于男性和女性分别需要满足最低缴费年限25年和20年的规定,但这些规定并不影响医保缴费年限的累计性。
具体来说,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以与企业职工的医疗保险合并计算年限。这意味着,只要在不同阶段的社保缴纳记录中没有重复缴费的时段,就可以将灵活就业期间和企业职工期间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因此,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说,医保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而不是必须连续缴纳。这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一定的灵活性,使他们能够在不同的职业生涯阶段灵活安排医保缴费。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医疗保险政策可能略有差异,具体合并计算的方式和条件需要参考当地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