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黑龙江省内的异地医保 可以直接结算 。具体来说:
- 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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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0年8月11日前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异地患者在黑龙江省所有定点医院住院可以实现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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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7日的通知也明确,确保2020年底前符合条件的异地患者在黑龙江省所有定点医院住院实现直接结算。
- 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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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6日,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发布信息,正式开通省内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包括普通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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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1日的回答中提到,省内异地就医在住院直接结算的基础上,又开通了普通门诊直接结算,可以用个人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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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4日的通知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省内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可用社保卡或现金直接结算。
- 门诊慢特病费用直接结算 :
- 2024年6月14日,黑龙江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进一步扩展了门诊慢特病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新增了7种门诊慢特病,使得共有25种门诊慢特病实现了省内异地直接结算。
综上所述,黑龙江省内的异地医保可以直接结算,包括住院费用、普通门诊费用以及部分门诊慢特病费用。参保人员只需持社会保障卡或现金,即可在异地的定点医院进行费用结算,无需再像以前那样需要先自行垫付再回参保地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