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居民医保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 报销比例为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各市州制定。
- 高血压和糖尿病门诊用药 :
- 报销比例为70%,药品支付限额分别为360元/年和600元/年。
- 住院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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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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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结算时,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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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级别医疗机构多次住院的,第二次及以上起付标准按50%计算,起付标准年度累计不超过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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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报销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未备案、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异地就医人员,报销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年度限额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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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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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本医保待遇基础上提供额外保障。
- 特殊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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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结算时,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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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未备案、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异地就医人员支付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
综上所述,湖南省居民医保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大致在70%至95%之间,具体比例根据就医地、医疗机构等级、是否备案或转诊等因素有所调整。建议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前,提前了解并确认相关报销政策,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