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本人的医保身份和医保待遇
家庭共济绑定后,结算医保报销仍然走本人的医保 。具体来说,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因此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应使用本人的医保身份,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个人账户结余资金,而非医保身份。
当家庭成员需要使用家庭共济资金支付医疗费用时,应先使用本人的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进行结算,将费用结算到个人医保账户中,并开具社保电子凭证。然后,在使用家庭共济基金支付医疗费用时,可以将社保电子凭证出示给医疗服务机构,由医疗服务机构向家庭共济基金进行结算,共济基金将直接向医疗服务机构支付费用,而不需要使用个人医保卡进行刷卡。
需要注意的是,家庭共济成员必须是组建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等直系亲属,并且参与人必须要有当地的医保,可以是职工医保,也可以是城乡居民医保。在使用医保共济账户的资金时,必须要按照法规使用。
综上所述,家庭共济绑定后,结算医保报销仍然走本人的医保,只是个人账户的结余资金可以授权共享给家庭成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