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住院费用医保报销的相关信息如下:
1. 报销范围
- 职工医保: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符合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三个目录”范围的医疗费用可报销。
- 居民医保:参保居民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符合医保政策范围的医疗费用也可报销。
2. 报销比例及起付线
(1)职工医保
- 起付线: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
- 二级医疗机构:500元
- 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
- 报销比例: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5%
- 二级医疗机构:80%
- 三级医疗机构:75%
- 多次住院递减规则:
- 同一统筹年度内多次住院,起付线依次递减100元,但最低不低于:
- 一级医疗机构:200元
- 二级医疗机构:300元
- 三级医疗机构:500元
- 同一统筹年度内多次住院,起付线依次递减100元,但最低不低于:
(2)居民医保
- 起付线: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200元
- 二级医疗机构:400元
- 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 报销比例: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5%
- 二级医疗机构:75%
- 三级医疗机构:65%
3. 报销所需材料
根据医保类型(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需准备以下材料:
职工医保:
- 社会保障卡
- 本人银行卡账号(限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江苏银行和苏州银行)
- 医疗费用收费票据和明细清单
- 住院诊断证明或出院记录
- 急诊或外伤相关证明材料(如适用)
-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居民医保:
- 社会保障卡
- 本人银行卡账号(同上)
- 医疗费用收费票据和明细清单
- 住院诊断证明或出院记录
- 急诊或外伤相关证明材料(如适用)
-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4. 报销流程
- 整理材料:准备齐全上述所需材料。
- 提交申请:
- 职工医保:向医保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提交申请。
- 居民医保: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
- 审核与支付:医保部门审核材料后,报销费用将直接打入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5. 注意事项
- 报销时需确保就医的医疗机构为医保定点医院。
- 医疗费用需符合医保政策范围,超出范围的费用无法报销。
- 如有特殊情况(如急诊、外伤),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以上信息来源于连云港市医保相关政策文件,具体细节可参考相关链接。如需进一步帮助,请随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