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2025年山西晋城医保门诊统筹支付标准及相关政策如下:
一、政策背景
晋城市医保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出台了《关于规范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了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的统一规范。该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旨在通过统一病种范围、认定标准、基金支付范围和待遇标准,优化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保障制度。
二、主要政策内容
病种范围
- 将46种疾病纳入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并执行全省统一的病种准入(退出)标准。
支付范围
- 符合医保“三个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的医疗费用纳入支付范围。
互斥病种规定
- 对于罹患于同一部位、治疗手段基本相同的病种,或明显不能同时罹患的互斥病种,不重复享受待遇。
待遇标准
- 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70%,不设起付标准。
- 乙类项目按住院政策规定执行先行自付。
- 参保人员同时罹患多种疾病时,可按规定叠加享受待遇。
职工医保同步执行
-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政策与居民医保政策同步实施,确保待遇公平。
三、政策实施的意义
统一标准,提升公平性
通过统一病种范围、支付范围和待遇标准,确保城乡居民在门诊慢特病保障方面享有公平的医保待遇。优化服务,提高便捷性
政策的实施进一步简化了门诊慢特病的认定和报销流程,参保人员可更便捷地享受医保待遇。叠加享受,增强保障力度
允许多种疾病叠加享受待遇,为罹患多种慢特病的参保人员提供更全面的医疗保障。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政策或办理相关业务,建议访问晋城市人民政府官网或拨打晋城市医保局咨询电话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