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的灵活就业医保 确实包含生育保险 。自2022年7月1日起,浙江省的灵活就业人员已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并享受相应的生育医疗与生育津贴待遇。
具体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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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和待遇与职工医保相同,按照缴费基数的0.5%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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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内容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待遇。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是按照新生儿出生时的上年度杭州市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30×生育女职工法定产假天数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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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需已参加灵活就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需再办理其他参保手续。
因此,浙江省的灵活就业人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参加职工医保同时获得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建议您咨询当地医保局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具体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