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
山东烟台的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职工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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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在定点社区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60%,年最高报销1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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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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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起付标准200元,在职职工报销90%,退休人员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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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在职职工报销90%,退休人员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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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800元,1万元以下,在职职工报销85%,退休人员报销90%;1万元以上,在职职工报销90%,退休人员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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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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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年度内,合规医疗费用超出职工医保基金年度支付限额(25万元)以上的部分,由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予以报销,报销比例90%,年度支付限额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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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住院、慢特病、国谈药)年度内累计超过1.2万元以上的部分,由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予以报销,报销比例80%,年度支付限额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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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起付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不设年度封顶线。
- 居民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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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自2024年10月1日起,将居民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提高至65%,最高可报销350元;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报销比例提高至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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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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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医院位于参保地县域范围内,报销金额在2万元至2.5万元之间,一般不会少于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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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医院位于参保地县域外,报销金额在1.6万元至2.2万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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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年支付限额为40万元,贫困人口不设支付限额。
这些政策可能会随时间变化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