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双鸭山市的医保门诊共济政策已经实施,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家庭成员提供共济服务。以下是关于如何绑定家庭共济账户的详细信息。
家庭共济与亲情账户的区别
家庭共济
- 定义:家庭共济是指职工个人账户上的资金可以用于支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以及参加居民医保等个人缴费,实现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济保障。
- 资金用途:家庭共济账户的资金只能用于医疗相关费用,不能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
亲情账户
- 定义:亲情账户是绑定在医保账户上的家庭成员子账户,方便家人在忘带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时代替其进行挂号、买药、结算等操作。
- 资金用途:亲情账户不涉及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直接共济,主要用于临时替代家庭成员的医保卡使用。
绑定家庭共济账户的渠道和流程
办理渠道
- 线上渠道:可以通过“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龙江医保”支付宝小程序、黑龙江省医疗保障个人网厅进行办理。
- 线下渠道:如遇特殊情况线上办理不成功,可以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申请办理。
办理流程
通过“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
- 登录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登录至黑龙江医保服务平台。
- 点击“热门服务-家庭共济”或“我要办-家庭共济”功能模块。
- 点击“共济账户绑定”,根据提示添加共济使用人。
- 授权时间可自行选择,家庭关系采用个人承诺制,仔细阅读《共济账户授权协议》,完成绑定工作。
- 办理完成后,可通过“家庭共济-共济账户授权记录查询解绑”查询绑定情况,同时“解除绑定”功能也可在此界面办理。
通过“龙江医保”支付宝小程序
- 登录支付宝,搜索“龙江医保”小程序。
- 点击进入黑龙江医保服务平台,后续流程与微信公众号办理操作一致。
通过黑龙江省医疗保障个人网厅
- 登录个人网厅,进入“我要办-家庭共济”模块。
- 填写共济信息,提交保存,完成账户共济绑定。
注意事项
绑定条件
- 个人账户资金要求:主账户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有结余,且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 家庭成员要求:家庭成员需为本省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
使用范围
- 共济范围:家庭共济账户可以支付家庭成员在黑龙江省内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住院结算时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费用。
- 年度支付限额:普通门诊统筹年度累计起付标准为6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一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70%,二级医疗机构为60%,三级医疗机构为50%,退休人员按医疗机构级别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黑龙江双鸭山市的医保门诊共济政策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家庭成员提供共济服务,绑定家庭共济账户的渠道包括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个人网厅和线下窗口。办理流程简便,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并注意共济账户的使用范围和年度支付限额。
2025年黑龙江双鸭山医保门诊共济政策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2025年黑龙江双鸭山医保门诊共济政策的具体规定如下:
适用人群
- 适用于本统筹地区内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 起付标准: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内费用的年度累计起付标准为600元。
- 支付比例:
- 一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70%
- 二级医疗机构:60%
- 三级医疗机构:50%
- 退休人员按医疗机构级别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 最高支付限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 异地就医:
- 转诊备案、急诊发生的市域外门诊治疗政策范围内费用,不分医疗机构级别,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40%,退休人员提高5个百分点。
- 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后,发生的市域外门诊治疗政策范围内费用,统筹基金按市域内政策比例支付。
个人账户改革
- 计入方式:
- 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按照缴费基数的2%划入。
-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月定额划入,首次划入额度为每人54元。
- 使用范围:
- 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
- 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 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 共济使用: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职工医保关系迁移到其他统筹地区的,个人账户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划转,也可将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提取;职工死亡时,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可一次性提取。
其他规定
- 门诊慢性病:门诊慢性病发生的就医购药费用,先按门诊慢性病政策支付,门诊慢性病个人自付部分不计入普通门诊统筹政策,超过门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费用可按普通门诊统筹政策执行。
- 门诊特检特治:职工门诊特检特治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政策管理,待遇按普通门诊统筹政策执行。
- 年度结算:普通门诊统筹按自然年度结算,限额在当年使用,不能结转下一年度和转让他人使用。
如何通过线上渠道绑定黑龙江双鸭山医保门诊共济账户?
您可以通过以下线上渠道绑定黑龙江双鸭山医保门诊共济账户:
1. “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
- 登录:打开微信,搜索并关注“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登录至黑龙江医保服务平台。
- 绑定操作:
- 点击首页“热门服务-家庭共济”功能模块或者点击“我要办-家庭共济”功能模块。
- 点击“共济账户绑定”,根据提示添加共济使用人(如需添加多人可重复操作)。
- 授权时间可自行选择(开始日期不得早于当前日期,终止日期不得与开始日期重复)。
- 家庭关系采用个人承诺制,仔细阅读《共济账户授权协议》,完成绑定工作。
- 办理完成后,可通过“家庭共济-共济账户授权记录查询解绑”查询绑定情况,同时“解除绑定”功能也可在此界面办理。
2. “龙江医保”支付宝小程序
- 登录:打开支付宝,在搜索栏搜索“龙江医保”,点击进入“龙江医保”小程序。
- 绑定操作:后续流程与“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办理操作一致。
3.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个人网厅
- 登录:访问黑龙江省医疗保障个人网厅,使用您的账号登录。
- 绑定操作:
- 进入个人网厅——我要办——家庭共济。
- 分为共济授权和共济解绑两模块,共济授权时,系统自动获取当前网厅登陆人的信息作为授权人信息,使用人信息用户手动填写,包含使用人的证件姓名及电话信息,填写共济信息(结束日期选填),确认知情同意书——提交保存,完成账户共济绑定。
- 绑定成功后,在共济解绑模块即可看到使用人信息,并且可以进行解绑操作。
4. 全省事APP
- 登录:下载并打开全省事APP,使用您的账号登录。
- 绑定操作:
- 点击(省级)高效办成一件事。
- 点击“就医费用保险一件事”。
- 点击“立即办理”。
- 选择区域双鸭山市或职工参保县(区)。
- 选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办理。
- 填写共济家庭成员相关信息,提交绑定流程。
黑龙江双鸭山医保门诊共济账户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黑龙江双鸭山医保门诊共济账户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如下:
使用方法
-
绑定家庭成员:
- 线上办理:
- 通过“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小程序,登录黑龙江医保服务平台,进入“家庭共济”功能模块,添加共济使用人(如配偶、父母、子女等),并设置授权时间。
- 使用黑龙江省医疗保障个人网厅,进入“我要办-家庭共济”模块,填写使用人信息和共济信息,提交保存。
- 下载全省事APP,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就医费用保险一件事”,选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办理”,填写家庭共济信息并提交。
- 线下办理:
- 携带本人医保电子凭证及家庭成员身份证件、家庭关系承诺书等,至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请办理。
- 线上办理:
-
使用共济账户支付:
- 绑定成功后,家庭成员持本人的医保电子凭证或实体社保卡在黑龙江省内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住院结算时,个人自付部分本人账户余额不足时,可以直接调用共济账户支付。
- 家庭成员也可以使用共济账户资金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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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 主账户人可以使用共济账户资金代缴已绑定的家庭成员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需在“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小程序的“家庭共济模块”中选择“居民参保个账代缴”,选择需要代缴的家庭成员及代缴年份,完成缴费。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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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适用对象为黑龙江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以及其他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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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余额:
- 主账户人需确保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充足,以满足家庭成员的就医购药需求和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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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限制:
- 每个职工医保参保人最多可绑定10名家庭成员。
- 家庭成员必须为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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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规范:
- 家庭共济账户资金仅可用于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能用于支付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
- 在就医购药时,家庭成员仍需使用本人的医保电子凭证或实体社保卡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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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与解绑:
- 如遇任何问题,可拨打“12393”医保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 绑定成功后,可通过“家庭共济-共济账户授权记录查询解绑”功能查询绑定情况,并进行解绑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