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乌兰察布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有所调整。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比例信息:
- 住院起付线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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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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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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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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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区内医疗机构: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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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外医疗机构:2500元
- 住院分段支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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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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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以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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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万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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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万元: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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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以上: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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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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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以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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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万元: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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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万元: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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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以上: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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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苏木乡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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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以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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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万元: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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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万元: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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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以上:100%
- 乙类药品支付标准 :
-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其费用的80%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报销。
- 特殊检查、特殊材料支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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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检查以及进口、合资医用特殊材料(植入物),其费用的50%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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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医用特殊材料(植入物),其费用的70%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报销。
这些调整旨在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居民和职工的医保待遇。建议关注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通知,以获取最新的医保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