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内蒙古巴彦淖尔居民医保住院报销额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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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 :普通门诊报销从无到有,支付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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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统筹支付比例 :住院统筹支付比例从30%-50%提高至目前的7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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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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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区内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由600元调整为1000元,区内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由400元调整为600元;跨省异地就医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员,起付标准由1000元调整为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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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住院起付标准不变,仍按《2020年巴彦淖尔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文件执行。
- 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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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员:使用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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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使用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15%。
- 大病保险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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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的自付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5万元,可以进入大病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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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其余合规费用采取分段累计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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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报销比例为:1.5--5万元报销80%、5--20万元报销90%、20万元以上报销95%。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居民的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议您根据最新的政策文件,确认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