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异地备案的报销比例如下:
- 已备案的临时异地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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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报销比例通常低于参保地同级别医疗机构的报销水平,具体比例可能为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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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 :在备案地就医直接结算时,支付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的基础上降低5个百分点。
- 未备案的临时异地就医 :
- 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在备案地就医直接结算时,或未按规定办理备案自行外出就医回参保地手工报销的,支付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的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综上所述,临时异地备案的报销比例通常会有所降低,特别是在越高等级的医疗机构就医时,报销比例可能越低。具体的报销比例还需参照当地相关政策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