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或聚众赌博罪的共犯
赌场放哨行为 构成开设赌场罪或聚众赌博罪的共犯 。具体而言,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开设赌场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而赌场放哨人员虽然未直接参与赌博活动,但他们在赌场中起到了辅助作用,为赌场的正常运行提供了便利和支持,因此被视为开设赌场罪的共犯。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赌场放哨人员的定罪量刑,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其在犯罪过程中的地位、所起的作用、参与犯罪的程度以及违法所得等多方面因素。如果放哨人员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并积极退赃退赔,法院可能会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综上所述,赌场放哨行为属于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应受到严厉的惩处。建议公众自觉远离赌博活动,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