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民医院作为三级医院,参保人员在普通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自然年度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60%。此外,对于住院费用,使用中药饮片、中医诊疗技术和经批准的治疗性中药制剂发生的住院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提高10%。
因此,对于济宁市人民医院的报销比例,普通门诊为60%,住院费用(使用中药饮片等)为70%。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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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自然年度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在职职工支付比例为60%,退休职工支付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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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中药饮片、中医诊疗技术和经批准的治疗性中药制剂发生的住院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提高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