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的报销标准如下: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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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 :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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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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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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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30%。
- 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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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 :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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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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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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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20%。
- 大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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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上一年度全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部分,由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再次给予补偿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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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以上(不含)部分累加5万元(含)以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补偿50%,超过5万元(不含)的部分补偿60%,上不封顶。
- 特殊人群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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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学生 :三级医院报销55%,一级医院65%,年封顶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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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以上老人 :三级医院报销50%,免起付线。
- 其他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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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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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和具体政策有所调整,建议咨询当地新农合管理机构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