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起,我国将统一执行全省统一门诊慢病政策,对门诊慢特病政策进行一系列优化调整,提升医疗保障水平,减轻患者负担,增强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与便利性。以下是主要的变化:
- 病种范围扩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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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多种门诊慢特病病种,涵盖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心脏病、痛风、溃疡性结肠炎、银屑病等慢性常见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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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由原来49种病种扩大到68种,城镇职工门诊慢特病病种由原来的29种扩大到68种。
- 报销比例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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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门诊慢特病病种的报销比例将提升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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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系统性红斑狼疮伴并发症、血友病、白血病门诊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10个门诊慢特病病种城乡居民门报销比例从原来的70%提升至80%,城镇职工报销比例由原来的80%提高到90%。
- 支付限额提高 :
- 针对城乡居民而言,例如:原政策Ⅰ类病种中血友病其每人年度累计报销限额由20000元大幅提升至60000元;血液透析由原来的60000元提高到80000元;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由原来的20000元提高到80000元。
- 合并门诊特殊病种的患者报销比例和限额更高 :
- 职工医保合并有门诊特殊病种的患者,报销比例和限额更高。
- 转诊和报销 :
- 居民医保患者(无门诊特殊病种)因病情需要至医院就诊的,可在门诊统筹地点办理转诊至医院即可实现报销,每次办理转诊有效期为30天,支付比例为50%,年度支付限额为1500元(含个人自付部分)。
- 急救和抢救费用 :
- 急救和抢救发生的门诊费用,按住院比例支付。
- 不设起付标准 :
- 门诊慢特病不设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按全省规定标准执行。
- 多种门诊慢特病申报 :
- 参保人员最多可申报两种门诊慢特病,个人门诊慢特病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两个病种中最高的限额与定额(500元)之和。
这些新规定旨在通过扩大病种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等措施,进一步减轻患者的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增强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与便利性。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获得更好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