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流程可以分为本地就医和异地就医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 本地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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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参保人持带有芯片的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以直接刷卡结算或扫码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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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刷 :若不能直接结算,消除不能刷卡的因素后,在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补刷,按规定进行报销。
- 异地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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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参保人持带有芯片的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在开通了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以直接进行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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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垫付 :若不能直接刷卡结算,参保人需先个人全额垫付,出院后1年内前往参保关系所在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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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参保人持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例及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医疗机构证明书等资料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审批表》,向新农合业务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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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批准 :经审核批准后,特殊病种门诊医药费用可以列入新农合基金的报销范围,可按照住院报销标准以年度为单位进行报销。
- 意外伤害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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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证明 :出院后,参保人需提交有户口所在村(居)签字盖章的意外伤害引发的原因确认证明以及医院的病案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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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报销 :新农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予以报销。
- 普通门诊报销 :
- 直接报销 :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患者可凭本人有效证件、医疗卡,在区内乡镇级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刷卡报销。
- 住院费用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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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参保人需准备身份证或户口簿、新农合医疗证、住院病历、费用清单、诊断证明、出院小结、住院发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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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将材料提交至当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 转诊备案 :
- 办理手续 :需要转诊的患者应携带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等相关证件,到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 省外报销 :
- 提交材料 :在市外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住院治疗的参保患者,应在出院后的3个月内,携带医疗费用原始发票、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出院小结、门诊病历、医疗卡、患者身份证、户口簿、经办人身份证到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农合窗口报销医药费用。
建议在办理报销时,确保所有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及时提交,以便顺利享受到医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