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90%
上海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急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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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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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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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0%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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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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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下人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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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及以上人员、重残人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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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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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下人员: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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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及以上人员、重残人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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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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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下人员: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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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及以上人员、重残人员:70%
此外,对于特殊群体和特定医疗费用,还有额外的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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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癌药与罕见病药:个人自付比例由30%-50%统一降至20%,封顶线提高至年度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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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用药:纳入门诊特殊病种报销范围,报销比例达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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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谈判药品:97种国谈药按全国统一支付标准执行,平均降价幅度达62%,其中36种实现“零自付”报销。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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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就诊,以最大化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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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政策更新,特别是对于特殊群体和特定医疗费用的报销政策,及时调整就医和用药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