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确实 有 二次报销政策。具体来说,山东省自2015年起实施了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对于患有特定重大疾病的城乡居民,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可以获得最高20万元的二次报销。此外,对于职工医保参保人,如果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一定金额,也可以享受二次报销待遇。
具体到居民医保,虽然存在关于二次报销的提及,但实际上并没有二次报销这一说法,而是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报销。
对于职工医保参保人,二次报销的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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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2万元的部分,由统筹基金给予二次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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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至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至40万元以下(含40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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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参保人 :主要依赖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进行报销,没有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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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参保人 :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享受二次报销,具体报销比例和金额根据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额度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