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西安市的慢病报销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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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和 一级医院 的慢性病起付标准为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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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的慢性病起付标准为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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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2种或2种以上慢性病的患者,每人每年的起付限额增加200元。
此外,西安市还支持报销的门诊慢性病病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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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伴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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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伴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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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神经萎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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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湿性心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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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耐药肺结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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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张性心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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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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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趾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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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癜性肾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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癫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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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状腺功能亢进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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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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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皮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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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硬化失代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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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合并脑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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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兹海默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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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活动性肝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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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病综合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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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直性脊柱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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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风湿关节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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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金森综合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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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性红斑狼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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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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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支气管炎合并阻塞性肺气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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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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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豆状核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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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血管病恢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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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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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肾功能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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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肾小球肾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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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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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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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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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血病。
建议患者及时关注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通知,以获取最准确的慢病报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