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的医保门诊统筹政策已经全面取消普通门诊就医定点签约的规定,参保职工可以在所有具备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自由选择就医,并按照相应标准享受普通门诊报销待遇。然而,并非所有的门诊费用都可以报销,且有一定的报销限制和条件。
报销条件
定点就医
- 取消定点签约:自2024年2月1日起,青岛市参保职工无需签约,即可在所有具备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享受普通门诊报销待遇。
- 特定专科医疗机构:职工参保人在精神类、传染类、口腔科、眼科专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合规医疗费用可以按就医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予以联网结算。
药品和治疗项目
- 报销范围:门诊统筹报销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服务设施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简称“三个目录”),全额自费项目、部分项目的个人先自负部分以及工伤、美容、生殖、生育、健康体检等不纳入报销范围。
- 双通道药品:若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需使用“双通道”药品而医疗机构未配备的,可由医疗机构上传电子处方后到“双通道”药店购药并联网结算,按照就医医疗机构的报销政策执行。
报销比例和限额
报销比例
- 基层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报销80%,退休职工报销85%。
- 二级医院:在职职工报销70%,退休职工报销75%。
- 三级医院: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职工报销65%。
报销限额
- 在职职工:年度内累计报销限额为6000元。
- 退休职工:年度内累计报销限额为7000元。
报销流程
实时结算
- 联网结算: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可以实行即时联网结算。
- 移动支付和自助机:后期将上线移动支付、自助机、诊间医保结算等方式,实现多元化结算。
异地就医
省内异地医保患者无需备案,跨省异地医保患者需要先与参保地医保局联网备案后再就诊。
注意事项
开药量规定
门诊统筹患者每次开药量不超过7天,急诊不超过3天,慢性病不超过1个月。
住院和长期护理期间
职工医保参保人住院治疗或长期护理期间门诊就诊,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青岛市的医保门诊统筹政策为参保职工提供了更灵活和便捷的报销方式,取消了定点签约的规定,允许在所有具备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然而,报销范围和比例仍有一定的限制,参保人需注意药品和治疗项目的报销规定,以及开药量和住院期间的报销限制。
青岛医保门诊统筹报销的条件是什么
在青岛,医保门诊统筹报销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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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状态:
- 必须是正常参保缴费的状态,无论是职工医保还是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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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 参保居民需选择一家开展门诊统筹业务的基层(含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签约,签约后在该机构门诊看病的医保报销范围内费用可以报销。
- 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基层(含一级)医疗机构就医不设起付标准,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500元,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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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医保报销范围:
- 常见的门诊诊疗项目如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品费等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报销。美容整形、自残自伤等产生的费用通常不在报销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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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起付标准:
- 除了基层医疗机构外,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都有起付标准,分别是500元和800元。超过起付标准的费用才能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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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 在职职工年度报销限额为6000元,退休人员为7000元。居民医保的年度限额根据缴费档次不同,一档缴费成年居民为800元,二档缴费成年居民和少年儿童为600元,大学生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青岛医保门诊统筹报销的流程是怎样的
青岛医保门诊统筹报销的流程如下:
参保居民门诊统筹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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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
- 参保居民需选择一家开展门诊统筹业务的基层(含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签约。
- 签约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办理:
- 掌上办理:关注“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选择“掌办大厅—掌上办.我的医保—门诊统筹—立即申办”。
- 网上办理:登录“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点击“网办大厅-进入个人网厅-医保待遇-门诊统筹签约”。
- 现场签约:到所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签订《青岛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医疗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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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
- 在签约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确保符合门诊报销资格。
- 确认就医项目在报销范围内,以及费用额度是否超过起付线。
-
结算:
- 就诊结束后,医疗费用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部分,可直接在结算时按规定比例报销。
- 报销比例根据缴费档次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
- 一档缴费成年居民支付比例为6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800元。
- 二档缴费成年居民、少年儿童支付比例为6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
- 大学生支付比例为80%,暂无最高支付限额。
参保职工门诊统筹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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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
- 在定点的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确保符合门诊报销资格。
- 确认就医项目在报销范围内,以及费用额度是否超过起付线。
-
结算:
- 就诊结束后,医疗费用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部分,可直接在结算时按规定比例报销。
- 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
- 在职职工:基层(含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0%,二级医疗机构为70%,三级医疗机构为60%。
- 退休人员:基层(含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5%,二级医疗机构为75%,三级医疗机构为65%。
- 年度报销限额:在职职工为6000元,退休人员为7000元。
青岛医保门诊统筹报销的比例是多少
青岛医保门诊统筹报销的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
- 基层(含一级)医疗机构:80%
- 二级医疗机构:70%
- 三级医疗机构:60%
- 退休人员:
- 基层(含一级)医疗机构:85%
- 二级医疗机构:75%
- 三级医疗机构:65%
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 成年居民和少年儿童:
- 普通门诊:60%
- 门诊慢特病:65%(社区、一级医疗机构)、70%(二级医疗机构)、75%(三级医疗机构)
- 大学生:
- 普通门诊:80%(无年度限额)
- 门诊慢特病:90%(社区、一级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5%(三级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