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医保政策,山东省立医院作为三级医疗机构,其住院报销政策如下:
1. 起付标准
- 首次住院: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000元。
- 第二次住院:起付线减半,为500元。
- 第三次及以上住院:不再设立起付线。
此外,中医医疗机构住院的年度起付标准较同级别综合医院降低20%,即三级中医医院的起付线为800元。
2. 报销比例
- 三级医疗机构:
- 在职人员:起付线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报销比例为85%。
- 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比在职人员高5个百分点,即90%。
- 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 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90%。
- 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95%。
3. 最高支付限额
- 一个医疗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住院费用的最高限额为50万元。
- 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可通过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报销95%,上不封顶。
4. 其他注意事项
- 报销范围仅限于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乙类药品和项目需个人先行支付一定比例后再进行医保报销。
- 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可能会因政策调整或参保人身份(在职/退休)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山东省立医院医保办以获取最新信息。
以上信息来源于山东省医保政策。如需进一步确认,请直接联系山东省医保局或山东省立医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