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的医保缴费金额根据参保类型(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灵活就业医保)和缴费基数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2024年郑州市医保的月缴费金额详细信息。
职工医保月缴费金额
缴费基数
2024年,郑州市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下限为3756元,上限为18780元。
缴费比例
职工医保的缴费比例为单位7%,个人2%。
计算示例
以月收入6000元的职工为例,单位每月缴费为6000元 * 7% = 420元,个人每月缴费为6000元 * 2% = 120元,每月合计缴费为540元。
居民医保月缴费金额
缴费基数
2024年,郑州市居民医保的缴费基数为400元/年,即每月33.33元。
缴费比例
居民医保的缴费比例为个人100%,即个人全额承担。
计算示例
居民医保的月缴费金额为400元/年,分摊到每个月为33.33元。
灵活就业医保月缴费金额
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医保的缴费基数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2024年为5008元。
缴费比例
灵活就业医保的缴费比例为9%,其中个人2%,单位7%。
计算示例
灵活就业人员的月缴费金额为5008元 * 9% = 450.72元,其中个人缴纳5008元 * 2% = 100.16元,单位缴纳5008元 * 7% = 350.56元。
郑州市的医保月缴费金额因参保类型和缴费基数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职工医保的月缴费金额较高,但享有更全面的医疗保障;居民医保和灵活就业医保的月缴费金额较低,适合收入较低或无固定职业的人群。了解具体的缴费金额和比例,有助于个人和家庭更好地规划医保支出。
郑州市医保的缴费基数是多少
郑州市医保的缴费基数根据不同类型的参保人员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单位职工
- 缴费基数: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6260元/月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756元(60%),上限为18780元(300%)。
- 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为7%(费用纳入医保统筹账户),个人缴纳比例为2%(费用纳入医保个人账户)。
灵活就业人员
- 缴费基数:按河南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为基数,2024年7月-2025年6月基数为5008元。
- 缴费比例: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9%(其中7%进入医保统筹账户,2%进入医保个人账户),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1%。
郑州市医保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郑州市医保的报销比例因医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而异,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比例信息:
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95%(在职)/97%(退休)。
- 二类医院:起付标准400元,报销比例90%(在职)/95%(退休)。
- 一类医院:起付标准600元,报销比例85%(在职)/93%(退休)。
- 乡镇卫生院: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95%。
- 县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95%。
- 市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二级),报销比例95%;起付标准600元(三级),报销比例90%。
- 省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一级),报销比例95%;起付标准600元(二级、三级非甲等),报销比例90%;起付标准900元(三级甲等),报销比例88%。
- 普通门诊:在职职工在省级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55%,其他等级定点医疗机构60%,基层定点医疗机构65%;退休人员比在职职工高10个百分点。
- 门诊慢特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5%。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付标准150元,报销比例150 - 800元70%,800元以上90%。
- 一类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600元,报销比例600 - 3000元55%,3000元以上75%。
- 二类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200元,报销比例1200 - 5000元55%,5000元以上75%。
- 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0元,不设起付线。
- 门诊“两病”:不设起付线,月限额4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定点医疗机构类别分别为。
- 门诊慢特病:限额标准内合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尿毒症透析85%)。
- 住院分娩:顺产1000元,剖宫产2000元。
- 重特大疾病:限价标准内医疗费用,县级、市级、省级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为80%、70%、65%。
郑州市医保的报销范围包括哪些
郑州市医保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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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待遇:
- 普通门诊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300元。
- 门诊统筹在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按次设定,每次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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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待遇:
-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门诊用药范围内的药品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不设起付线,年度限额为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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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待遇:
- 包括33个门诊规定病种、10个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和179种门诊特定药品。
- 门诊慢特病治疗不设起付标准,实行定点治疗、限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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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待遇:
-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进行支付。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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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待遇:
- 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规定支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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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待遇:
- 省内异地就医无需备案,直接在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结算。
- 跨省异地就医需备案,备案成功后可在异地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城镇职工医保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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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按次设定,每次40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起付标准。
- 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支付比例分别为55%-65%和65%-7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1800元和2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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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 包括32种门诊规定病种、45种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和142种门诊特定药品。
- 门诊慢特病治疗不设起付标准,实行定点治疗,支付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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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
- 住院医疗费用根据医院等级和费用分段,支付比例在85%-97%之间。
- 年度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为7万元,住院大额最高支付10万元,支付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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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待遇:
- 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规定支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