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跨地市转移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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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跨地市转移需要以下手续:

  1. 申请
  • 企业或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参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 参保单位或参保人持原参保地出具的转移调动证明材料报区医保经办机构参保科办理转移手续。

  1. 审核
  • 各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应提供的资料。

  • 转移人员将原参保地出具的个人账户资金转移清单交区医保经办机构综合科,待其个人账户资金转入到区医保财政专户后,将其个人账户资金转入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

  1. 生成联系函
  • 对符合办理接续条件的参保人员,系统生成并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原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
  1. 信息表和凭证
  • 原参保所在地收到《联系函》后,将参保人员的《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发回转入地。

  • 转出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终止参保人参保手续,以及完成个人账户金额划转。

  1. 转入手续
  • 转入地经办机构接收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返回的凭证和《信息表》,并将信息录入业务系统。

  • 转入地经办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个人账户余额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入手续。

  1. 线上办理
  •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实现线上转移,无需再往返两地办理医保转移手续。
  1. 其他材料
  • 申请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退休证、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等材料。

建议:

  • 参保人员应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以确保转移过程顺利。

  • 对于线上办理转移的参保人员,建议先通过官方渠道确认微信小程序的可用性和具体操作流程。

提示:本内容不能代替面诊,如有不适请尽快就医。本文所涉医学知识仅供参考,不能替代专业医疗建议。用药务必遵医嘱,切勿自行用药。本文所涉就医相关政策及医院信息均整理自公开资料,部分信息可能有过期或延迟的情况,请务必以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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