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可以报销 。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 报销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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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包括医疗、药品、检查、检验、治疗、康复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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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由各省、市、自治区医保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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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为50%至80%不等,具体比例由各省、市、自治区医保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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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合规费用在800元以内可以报销50%;慢性病对应合规药费500元(高血压、糖尿病200元)以上部分在一、二、三级医院可报销65%至75%不等,封顶线根据病种不同分别为3000元和5000元;门诊特殊病种对应用药和诊疗的合规费用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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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学生在校内遭遇无第三方责任意外伤害的合规费用,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可报销60%至80%不等,年度封顶线为3000元。
- 报销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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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报销:大部分医院在缴费时自动计算出可报销的金额,参保人只需支付自费部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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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动报销:涉及异地就诊或社保卡遗失的情况,可以保留相关单据到所在地的医保经办中心办理手动报销。
- 起付线和封顶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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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统一为65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报销数额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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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内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不设起付线;门诊统筹支付限额限当年使用,下年度不结转、不累计。
- 其他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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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在门诊就医时,只需出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实现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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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职工报销在一千八百元以上报销的比例是50%,对于七十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报销在一千三百元以上是可以按照80%进行报销。
建议在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了解具体的报销政策和比例,以确保能够充分利用医保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