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十点后吵闹算扰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相关地方规定,夜间扰民的时间段为晚上10点至次日早上6点。在此期间,如果产生的噪音超过法定标准,即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就属于噪声污染,构成扰民行为。
具体来说,夜间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的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如果十点后发出的噪音达到或超过这个标准,就属于扰民。居民在遇到噪音扰民时,可以先向物业或街道居委会反映情况,有条件的话可以录下噪音资料,然后向小区派出所投诉或举报。此外,也可以向环卫局、管理委员会或媒体反映。
如果扰民行为严重,居民可以选择报警处理。根据《噪声污染防治法》,对于违反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以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因此,十点后吵闹是算扰民的,居民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噪音,避免影响他人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