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晚上10点算扰民
超过晚上10点算扰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相关地方规定,夜间扰民的时间段为晚上10点至次日早晨6点。在此期间,如果噪音超过规定的分贝标准(通常为45分贝至55分贝),则会被认定为噪音扰民。
具体来说,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9点或者10点钟的噪音就属于扰民行为。此外,如果噪音来源是建筑施工作业,且符合相关部门规定的施工时间和噪音标准,则不算扰民。
因此,晚上10点以后产生的噪音,如果超过当地规定的噪音排放标准,就可能构成扰民行为。建议居民在遇到此类噪音时,可以联系当地环保部门或公安机关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