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电话是许多参合农民关心的问题。以下是详细的转诊电话和相关流程。
太康县农合转诊电话
转诊咨询电话
- 太康县新农合转诊处电话: 0394 — 6826756,地址在太康县人民医院急诊科西侧。
-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咨询电话: 第一医疗集团(城关回族镇等):0394-6820522,第二医疗集团(毛庄镇等):0394-6862709,第三医疗集团(老冢镇等):0394-6826756。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电话
- 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肾病科二病区: 0371-65751397(门诊待遇),0371-69698589(住院待遇),0371-65742316(异地就医)。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专线电话
0394-8010001,该专线共设立五个人工接听台,受理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太康县农合转诊流程
正常转诊流程
- 患病后于县级医院首诊,病情需转上级医院诊疗时,由医院开具转诊证明。
- 持转诊证明至县农合办公室,农合办盖公章、备案,发送电子信息至目的医院。
- 住院时持转诊证明来院就诊,开立住院证、缴费、办理新农合接诊住院治疗。
- 出院时,转诊证明经科室签字、盖章,持新农合知情同意书及其他医院要求资料结算出院。
非正常转诊流程
- 未经县级医院诊疗而直接就诊于上级医院,或其他原因县级医院未给开立转诊证明。
- 电话或现场至农合办公室,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县农合办备案,发送信息至目的医院。
- 住院时持转诊证明来院就诊,开立住院证、缴费、办理新农合接诊住院治疗。
- 出院时,转诊证明经科室签字、盖章,持新农合知情同意书及其他医院要求资料结算出院。
太康县农合转诊政策
转诊条件
- 参合人员患病转往县外医院住院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本县内医院不能确诊的疾病、在当地无条件治疗的疾病、因务工或其他原因在外地居住时患病住院的。
- 肺结核病或结核性胸膜炎转诊,事先须经县疾控中心登记备案,也可凭县疾控中心出具的诊断证明,直接到县新农合转诊处办理转诊手续。
报销比例
- 乡镇卫生院医疗费报销比例为85%(在职人员),90%(退休人员)。
- 县级定点医院医疗费报销比例为70%(在职人员),85%(退休人员)。
- 市级定点医院医疗费报销比例为60%(在职人员),75%(退休人员)。
- 省外医院医疗费报销比例为45%(在职人员),60%(退休人员)。
太康县农合转诊电话和流程明确,参合农民可以根据病情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转诊方式和医院。了解具体的转诊条件和报销比例,有助于更好地规划医疗费用和确保顺利报销。
太康县农合转诊流程是什么?
太康县农合转诊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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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申请表:
- 由基层医疗机构医生填写《新农合转诊申请表》,注明转诊原因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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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 患者或家属将转诊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提交至当地新农合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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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批准:
- 新农合管理部门对转诊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转诊标准。
- 审核通过后,管理部门出具《新农合转诊证明》,并通过医保信息平台通知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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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备案:
- 患者需在转诊后及时向参合地新农合管理经办部门报告备案,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 经办人员通过省级新农合信息平台将转诊信息上报至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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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转诊:
- 选择定点机构:患者需选择外地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以确保医疗费用能够正常报销。
- 费用结算与报销:患者在外地就医后,持相关凭证回本地新农合管理部门办理费用结算与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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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及时转诊:患者应在病情需要时及时办理转诊手续,避免影响报销比例。
- 保留凭证:妥善保管好所有相关票据和证明文件,以备报销之用。
- 了解政策:提前了解当地新农合政策,特别是关于转诊和报销的相关规定。
太康县农合转诊需要哪些手续?
在太康县办理农合转诊手续,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转诊申请
- 填写申请表:由基层医疗机构医生填写《新农合转诊申请表》,注明转诊原因和目的。
- 提交申请:患者或家属将转诊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提交至当地新农合管理部门。
审核与批准
- 审核过程:新农合管理部门对转诊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转诊标准。
- 批准通知:审核通过后,管理部门出具《新农合转诊证明》,并通过医保信息平台通知患者。
转诊备案
- 备案手续:患者需在转诊后及时向参合地新农合管理经办部门报告备案,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 信息上报:经办人员通过省级新农合信息平台将转诊信息上报至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
备案
- 线上备案:使用微信搜索“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或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进行备案。
- 线下备案:携带患者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县合管办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就医流程
- 选择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可供选择直接结算的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
- 办理住院手续: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
报销流程
- 联网结算医院报销:在全国联网结算医院发生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已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个人首先负担10%,剩余部分按照参保地三级医院报销政策审核结算。
- 非联网结算医院报销:出院后,携带相关资料到参合地经办机构报销。
太康县农合转诊后如何报销?
太康县农合转诊后的报销流程如下:
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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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备案:
- 在转诊前,需由基层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并提前告知当地新农合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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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诊和费用结算:
- 在转诊后的上级医疗机构就诊时,需出示社会保障卡或新农合医疗证,并先行垫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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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相关材料:
- 保留好所有的医疗费用凭证,包括病历、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和转诊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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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报销申请:
- 出院后,携带上述材料到参保地的乡镇医保服务中心或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报销申请。部分地区可通过当地政务APP上传扫描件进行线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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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和核算:
- 医保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符合报销范围,然后计算可报销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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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到账:
- 审核通过后,报销款将直接打入参保人的社保卡银行账户。县级医院普通住院的平均到账时间为5个工作日,大额医疗费用报销不超过15个工作日。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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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医疗机构:
- 乡镇卫生院:80%
- 县级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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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至外地医疗机构:
- 市级医院:60%
- 省级医院: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