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随便被开除
社区工作者 不能随便被开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社区工作者被开除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和程序。以下是相关规定的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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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 :如果社区工作者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如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辞退劳动者,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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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胜任工作 :如果社区工作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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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如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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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职业道德 :如果社区工作者存在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职业道德,或经考核无法胜任工作等情形,社区组织有权依据相关规定辞退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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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调整或裁撤岗位 :当社区进行机构调整、裁撤岗位等情况时,可能会导致部分工作人员被辞退。但在这种情况下,单位通常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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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纪行为 :如果社区工作者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如贪污受贿、泄露工作机密等,将必然会被辞退,并且可能会面临法律制裁。
综上所述,社区工作者被开除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和程序,不能随意被辞退。如果社区工作者认为用人单位的辞退行为违法,他们有权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维权,如申请劳动仲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