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医保统筹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 1998年 。1998年,中国政府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标志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正式建立。这一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原则上实行地市级统筹。
尽管1992年已经提到了医保统筹的概念,但直到1998年才正式建立全国性的医保统筹制度。此外,各地区的医保统筹实施时间可能有所不同,例如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因此,综合以上信息,医保统筹制度最早从1998年开始,并且自那时起,各地逐步实施并完善了这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