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门诊统筹基金的使用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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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对象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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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调整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后,增加的统筹基金主要用于门诊共济保障,提高参保人员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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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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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及价格政策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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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实行定点就医管理,定点医疗机构为具有住院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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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在非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均不予支付,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负担。
- 使用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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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看病,可先使用门诊统筹基金报销,再用个人帐户或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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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参保年度内,起付标准为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累计达到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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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1200元,退休人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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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费用支付限额,以参保年度计算,超过年度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年度限额不予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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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如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险消费、健康体检等,门诊统筹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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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方式:职工门诊就医费用结算,与住院结算一样,门诊医疗费用进入医保系统进行累计,可凭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直接结算和报销。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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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需要在医保部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治疗,才能享受门诊统筹的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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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用统筹账户的方法包括出示医保卡并告知医务人员使用门诊统筹账户进行支付,医务人员根据患者就诊的具体情况核算出需要支付的金额,并在医保卡上刷卡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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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患者的门诊费用超过了门诊统筹账户余额,剩余费用可以通过其他支付方式进行支付,例如现金、银行卡、支付宝等。
综上所述,城镇职工门诊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具体使用方法和限额因地区和政策而异,参保人需要了解当地的具体规定和使用方法,并在使用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医疗机构,确保自己能够正确地享受门诊统筹的报销待遇。